《关于支持机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食品饮料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家居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快机电装备产业发展,提升集聚水平、完善产业链条、增强竞争优势,现就加快机电装备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打造具有特色的机电装备产业集群,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
1.产业规模稳步扩张。推动现有企业扩能增效、充分释放产能,新建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达效,到2021年,全市机电装备产业产值超1000亿元,利润总额80亿元。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7户、累计达17户,超50亿元企业3户、累计达4户,超100亿元企业1户。
2.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21年,机电装备产业中特色装备产值占比提高至28%,实现产品高定制化、高附加值的特征,机械和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配件向模块化、功能化方向发展,动力电池向新能源汽车、大容量储能领域开展适配。
3.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到2021年,机电装备产业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户、累计达43户,省级以上研发中心10个、累计达31个,省级工业创新研发、创意设计示范试点平台1个,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30个,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12个,拥有发明专利企业30户,培育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创意设计人才。
4.品牌建设取得成效。到2021年,机电装备产业新增省名牌产品10个,培育2户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提高自主品牌产品比重。
5.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到2021年,机电装备产业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能耗下降10%以上,清洁生产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建成一批绿色示范企业。
(一)推进电子信息制造发展。一是提高3C产品配件产量,生产多品种、多型号适配中高端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具有薄轻化、时尚化、散热好、强度高、独特光泽等优点的金属机壳(镁铝合金支架与外观件),重点开发具有信息识别、存储、交换功能的新型金属组件,积极应用多功能工业机器人、机械手臂等智能设备,CNC加工机、立式加工机床等先进数控机械,对物件夹取、装配、密封、搬运、喷涂等工序进行机器换人;二是丰富电子元器件品种,提高扬声器、LOS线路板、铝电解电容器、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分立器件等基础电子、微电子器件的品种及产量,提升关键工序的本地配套能力,启动建设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为其开展集中配套;三是延伸集成电路产业链,应用芯片堆叠和封测、焊线工艺、FLIPCHIP倒装等先进工艺技术,提高1500V超高压IGBT模块(TO-247封装)等先进产品的比重,以现有的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为依托,向上吸引存储器生产、集成电路设计等技术密集型项目,向下发展机电系统设计、伺服系统开发项目。
(二)推进特色装备发展。一是引导专用设备高端提升,数控机床向功能复合化、控制智能化、体系开放化方向转型,开发多功能机器人和机械手臂、灯光控制台、自动计量设备、柔性工装生产线、老人陪护机器人等多品种智能控制系统,推动水处理、蓄热室焚烧炉、垃圾分拣系统、脱硫脱硝等定制设备向高精度、高可靠性方向发展;二是发展激光特色产品,开发智能激光电视、超短焦教育投影机、高功率激光切割机、光纤在线激光打标机、气压弹道冲击波治疗机等,推进超短焦4K激光显示技术和基于上位机PC、下位机PLC、人机交互触摸屏、在线检测装置所构成的网络控制程序设计等先进激光技术的应用,为周边企业提供激光淬火、快速成型等加工服务;三是做强输变电设备,提升GIS开关设备、互感器、瓷绝缘子等高端装备的产能,提高复合开关/、高低压配电柜、电能计量箱、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的本地配套能力;四是打造家用电器品牌,以格力大松、双鹿电器、长润电器等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为依托,发展“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培育以品牌、质量、设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
(三)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发展。一是加快发展整车生产,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落地,鼓励现有车辆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生产领域并取得生产资质,引导企业通过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管理,开发多型号、多品种的新能源物流车和客运车,吸引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形成配套;二是提升智能影音产品生产水平,以北斗星通产业园为依托,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汽车导航、影音电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技术密集型的车载系统生产领域率先开展智能工厂创建,运用传感器和物联网技术管理设备,全面融合贯通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品质追溯管理、售后管理和设备管理,实现信息层与物理层互联互通;三是提升汽车零部件高端配套能力,应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汽车产业快速增长对零部件的需求,鼓励建设电池、电机、电控、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等核心零部件项目,开发高品质扭杆及扭杆力臂、横向稳定杆、连杆曲轴、模组、高压共轨喷油器、进气歧管、油气分离器、轮毂等,根据整机生产企业实际需求,建设一批尚且空白的配件生产项目,形成市域范围内的上下游配套。
(四)推进储能产业发展。一是规范引导铅酸蓄电池产业发展,提升现有的电动车用、叉车用高效电池的生产规模,开发寿命长、容量大、免维护的新型产品,重点开发电动车用纳米高能蓄电池,风能、太阳能等储能用蓄电池、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等,推动废电池处置、铅废料循环利用、中水回用等方面开展升级改造,应用球磨式铅粉机、巴顿式铅粉机、全自动密封式合膏机等先进生产设备,不断降低铅及铅化合物排放量;二是培育壮大新型动力电池,重点发展电动汽车和储能用的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攻克快速充电技术,提高使用稳定性,推进正负极材料、三元锂电池前驱体、锂电芯等相关产品的研发量产;三是促进光伏发电发展,提升高纯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的生产水平,推动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生产设备的产业化,建设大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切片代工、金刚线切割服务,鼓励向境外开展产品、技术和服务输出。
(一)《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21”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向机电装备产业倾斜,凡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机电装备企业,奖励标准上浮不超过10%。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批为省级科技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加大首创及新产品培育。对获得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称号的企业,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企业,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首台套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使用我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的企业,给予采购额10%奖励;对新研制的具有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含)以上、通过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在产品研制成功后第一年累计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鼓励智能制造投入和关键环节攻关。对2年内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创成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机电装备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6%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针对产业共性技术、产品、质量问题和关键瓶颈环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评审,对中标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4.鼓励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引进和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每年对产业链延伸关键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5.鼓励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对当年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认定的机电装备产业检验、技术、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批省级高端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千百亿级产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电装备产业发展办公室,定期研究产业培育工作事项,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产业培育各项工作。
(二)强化考核督查。建立“月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每年年底前对照目标形成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兑现奖惩。同时加强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三)建设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机电装备产业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展示销售、人才培训、咨询发布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离岸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在市外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创新资源丰富、高校院所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离岸研发机构开展研究开发,解决制约机电装备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人才匮乏等问题。
(四)加强用工保障。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着力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加大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举办机电装备专场招聘会,支持市内职技院校学生在我市机电装备企业实习就业。建立政府主导、职技院校和企业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机制,完善实用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等多层次人才培养的机电人才培育体系。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为技工群体打造优良的成长平台。加强产业园区公寓、学校等配套生活设施建设,为职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切实履行职能,开展企业调查、行业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咨询、品牌宣传、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活动。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等机构挑选专家成立我市机电装备行业专家智库,在更高层次上指导行业发展、开展深度调研,为产业发展把脉问诊。
本文涉及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县财政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符合市委、市政府其他现行奖补政策的,按其规定渠道优先安排,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奖补。
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如其他文件与本文有冲突的,以本文规定为准。本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千百亿级产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食品饮料产业发展,努力打造食品饮料千亿级产业集群,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开发新产品,打造优势品牌,构建完整产业链条,推动我市食品饮料产业健康、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食品饮料产业规模突破千亿级,产业质态明显提升,形成重点突出、层级分明、业态聚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2.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1年,全市食品饮料产业产值超500亿元企业1户,超50亿元企业2户,超10亿元企业6户,超亿元企业50户。
3.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1年,全市食品饮料产业拥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达到16个,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1.5%。
4.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到2021年,全市食品饮料产业技术改造投资保持年均增长10%左右,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超过80%,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达到12个,重点骨干企业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绿色发展效果明显。到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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