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数控研磨抛光机,主要应用于手机玻璃、陶瓷、蓝宝石、半导体、不锈钢等非金属硬脆性材料制作的薄片零件的高精度研磨和精密抛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
2)多线切割机及线切割机技术改造,线切割机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单晶硅、多晶硅、蓝宝石、陶瓷、水晶、磁性材料等硬脆性材料切片加工,主要应用于光伏、新材料行业;线切割机技术改造,主要针对目前市场提出的生产自动化、加工产品尺寸变化等需求对原切割机结构进行的升级改造。
3)镀膜机,主要应用于手机盖板装饰膜、摄像头镀膜、光学行业、精密仪器带通滤光片、薄膜电池、微电子元件等方面,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做好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公司营业收入虽较上年度有小幅增长,但受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毛利有所下滑、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公司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365,289.954.5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11%,其中,抛光研磨机实现销售收入223,592.165.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68%;线切割机及线切割机技术改造实现销售收入80,200,667.8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28%;线%;金刚石线%。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75,037.9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3.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7%,基本每股收益-0.06 元。
报告期,保证业务规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企业经营发展质量,不断优化市场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 研发方面:加强对行业趋势的研判,紧跟市场需求,加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在产品上的应用,提高产品性能;积极引进高素质研发人才,调整研发团队架构,提高了快速响应水平,加快了新产品开发进度。
2、 销售方面:在保持原有研磨抛设备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多线切割机市场,报告期,公司优化升级的多线切割机已向下游太阳能单晶硅切片客户实现批量销售,为进一步拓展多线切割机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3、 管理方面:公司进一步推进规范运作,加强法人治理,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管控力度,加强对供应商的筛选、管理,控制各项采购成本;进一步推进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各级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加强现有人才团队培养,并通过完善绩效薪酬体系等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的加入,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4、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从整体利益出发,公司将闲置的土地、房产、机器及其他辅助建筑物整体打包出售,实现资产处置收益978.09万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5、 资本运作方面:通过收购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公司51%股权,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在稳定数控机床设备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配套切割耗材市场,形成“设备+耗材”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客户粘性。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5,289,954.5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11%;营业成本272,782,541.5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5,037.95,较去年同期下降143.60%,主要原因为产品毛利率较去年有所下降,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的一些存货满足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的一些存货满足已收或应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将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减少2户,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施炜先生、董事张国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孙倩女士、张华桂先生、施炜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2020年度独立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总经理杨宇红先生(2020年4月24日之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薪酬为20.76万元;
(6)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波评先生(2020年9月21日开始任职)的薪酬为19.22万元.
以上薪酬为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年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用公司房产、土地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此期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抵押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授信金额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协议或抵押担保文件约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