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我市新动力轿车推广应用,标准居民区电动轿车自用充电设备建造,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电动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的辅导定见》(国办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清晰小区居民充电桩报装接电处理要求的告诉》
第三条具有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及以上有用期限车位运用权的居民能够请求建造装置自用充电设备,请求人有必要为车位产权人或运用权人。
第四条请求人建造装置自用充电设备需向地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出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请求(附件1),一起签署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运用承诺书(附件2)。无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受理,也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责任。
依据《关于加速居民区电动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的告诉》(发改动力〔2016〕1611号),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用户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请求之后,应及时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并在5个作业日内予以处理;无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5个作业日内处理。赞同的,出具赞同装置充电桩的证明资料;不赞同的,需书面阐明详细理由(附件1)。
关于请求人建造自用充电设备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处理单位原则上应赞同并供给必要的帮忙。触及人防车位的,依照人防工程主管部分要求处理。
请求人对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答复定见有贰言的,可向地点县(市)、区物业处理行政主管部分请求复议,终究以复议定见为准。
第五条请求人获得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赞同装置充电桩的证明资料后,向地点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请求,并供给以下证明资料:
(2)请求人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答应证明。产权单位答应证明能够为以下景象之一:①车位运用权购买证明;②车位租借协议(租借期在一年及以上)以及请求人在该小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明。
(3)电动轿车购车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完税证明、车辆转让证明,任选其一)以及充电桩技能参数资料。
(4)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赞同装置充电桩的证明资料。
第六条供电企业受理请求人用电报装请求后,应在5个作业日内会同请求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测,并拟定该小区居民充电桩接入计划规划,清晰充电桩安置、供电电源方位、表箱方位、接入途径等事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指定专人活跃合作现场勘测,供给相关图纸或指认泊车区域内电源方位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关于初次提出居民充电桩事务的小区,充电桩接入计划规划编制完结后,需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承认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已完结小区居民充电桩接入计划规划及公示的,由供电企业依据规划挑选可行的接入计划。
第七条供电企业完结实地勘测后,应在7个作业日内答复请求人用电报装请求是否契合条件。
确定用电报装请求契合条件的,供电企业应与请求人处理相关手续,并在这以后15个作业日内完结配套接网工程施工。
确定用电报装请求不契合条件的,供电企业需向请求人书面答复并阐明详细理由。
供电企业担任充电基础设备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第八条请求人自主安排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充电设备施工应当托付具有电力设备承装(修)或机电装置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承当,充电设备装置进程应遵从相应施工标准和技能要求。
第九条充电设备施工完结后,请求人报请供电企业装表接电,供电企业应于接报后5个作业日内完结装表接电作业。
请求人、充电设备建造装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共同对充电设备进行检验和试充电承认。
第十条在自有泊车库、泊车位装置充电设备的,无需处理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和施工答应证。
第十一条在既有车位装置充电桩,按一般电气设备装置处理,可不处理项目存案(充电设备雨棚作为隶属设备不需独自报批)。
第十二条各地政府、物业处理行政主管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要自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辅导和监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及广阔业主支撑自用充电设备建造改造。
第十三条请求人作为自用充电设备所有人,是充电设备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榜首责任人,应对自用充电设备进行定时保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用避免充电设备损害别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仔细实行物业处理相关责任责任,活跃合作居民区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加强日常处理监督。各地物业处理行政主管部分对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合作、阻止居民区自用充电设备建造装置的行为,应责令期限整改。
第十五条各地政府及相关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要将自用充电设备归入居民区安全处理责任系统中,依照责任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违规施工等行为的查办力度。发现自用充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诉物业服务企业和自用充电设备所有人,清晰整改要求,责令限时整改。
第十七条本辅导定见如与上级文件规则不符,或上级出台新文件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十八条本辅导定见由南通市节能与新动力轿车演示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