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
1.2 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
1.5 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000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
热交换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条件(UDS-User’sDesign
4.3.2.2 热交换器工艺计算时应进行优化,提高换热效率,满足工艺设计条件要求。管壳式热交换器无
a) 热交换器上装有超压泄放装置时,应按GB 150.1-2011附录B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
c) 如热交换器存在负压操作,确定元件计算压力时应考虑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差;
1.25倍的最大内外压力差,或0.1MPa两者中的较低值;当无安全控制装置时,取0.1MPa;
4.5.2 受压元件用钢材的许用应力值应按GB 150.2-2011选取,铝、钛、铜、镍和锆等其他金属的许用
4.5.5 需要考虑地震载荷或风载荷与4.4.1中其他载荷相组合时,元件的设计应力应符合GB 150.1-2011中
4.6.1 管壳式热交换器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接头分为A、B、C、D四类,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
4.6.4 对于无法进行无损检测的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壳程圆筒的环向焊接接头,应采用氩弧焊打底或
4.6.5 对于换热管与管板连接的内孔焊,进行100%射线检测时焊接接头系数ϕ=1.0,局部射线检测时
4.7.1 管壳式热交换器耐压试验的要求和试验压力应符合GB 150.1-2011中4.6的要求,其他结构型
4.7.4 对于管程设计压力高于壳程设计压力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应在图样上提出管头的试验方法和
5.1.2 管壳式热交换器受压元件用铝、钛、铜、镍和锆等其他金属材料,其技术要求、限定范围(牌号、压
的有关规定。带凸肩的管板、内孔焊管板和管箱平盖(GB 150.3-2011表5-10中序号11~14的平盖)
采用轧制板材直接加工制造时,碳素钢、低合金钢厚度方向性能级别不应低于GB/T 5313-2010中的
5.3.2.2 复合管板可采用堆焊或爆炸焊接复合板。当采用爆炸焊接复合板时,应符合NB/T 47002.1~
6.6.3.3 强度焊接加贴胀的管孔结构形式及尺寸见图6-21,强度焊接还应遵守6.6.2的规定。贴胀的管
6.8.2.1.2 弓形折流板缺口大小应使流体通过缺口与横过管束的流速相近。缺口大小用其弦高占壳程
圆筒内径的百分比来表示。单弓形折流板缺口见图6-23a);缺口弦高h值宜取0.20倍~0.45倍的壳
6.8.2.3.4 U形管的尾部靠近弯管段起支撑作用的折流板如图6-25所示,其结构尺寸A+B+C 之和
6.8.2.4.1 卧式热交换器的壳程为单相清洁流体时,折流板缺口宜水平上下布置;气体中含有少量液体
时,应在缺口朝上的折流板最低处开通液口,如图6-26a)所示;液体中含有少量气体时,应在缺口朝下
6.8.2.4.2 卧式热交换器、冷凝器和重沸器的壳程介质为气、液相共存或液体中含有固体颗粒时,折流
板缺口应垂直左右布置;气、液相共存时,应在折流板最低处和最高处开通液口和通气口,如图6-26c)
6.11.1.1 填料函式热交换器不适用于易挥发、易燃、易爆、有毒及贵重介质场合;填料的材料选择应根
6.11.1.2 填料函底部宜设置一个金属环,见图6-39。金属环与管板裙之间的间隙应小于管板裙和填料
6.11.1.3 浮动管板裙宜向外延伸,见图6-40a)和图6-41。当管板裙向内延伸时,应采取适当的方法防
6.11.1.4 凡与填料接触的管板、管板裙和填料函的表面均应机械加工,表面粗糙度Ra≤12.5μm。
6.11.2.1 外填料函式热交换器壳程设计压力不宜高于2.5MPa,其结构及尺寸见图6-39和表6-35。
7.4.2.2 管板与换热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管板最小厚度应满足结构设计和制造要求,且不小于12mm。
当覆层与基层的结合要求符合5.3.2.2的规定时,覆层厚度可计入复合管板的有效厚度中;当覆层
材料的强度低于基层材料时,宜以覆层当量厚度计入复合管板的有效厚度中,覆层当量厚度按式(7-16)
b) 对内、外管板分别进行计算确定各自的计算厚度,且不小于7.4.2规定的最小厚度。内、外管
8.3.2 碳素钢、低合金钢换热管管端外表面应除锈至呈现金属光泽,高合金钢、铝、铜、钛、镍、锆及其合
b) 弯曲半径小于2.5倍换热管名义外径时,圆度偏差不应大于换热管名义外径15%;返回搜狐,查看更多